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駕駛執照及駕駛考試

6. 駕駛執照及駕駛考試

6.1   第67/84/M號法令(特別駕駛執照),調整在本澳行使之中華人民共和國汽車司機情況

6.2   前市政廳通告,第20/98/M號批示,訂定進行輕型及重型摩托車實習考試的標準

6.3   第222/98/M號訓令,核准《駕駛學校及教學規章》

6.4   前市政廳通告,1998年9月24日,《駕駛考試提前及延期規章》

6.5   第271/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,核准《道路交通法》第六十六條第二款所指識別標誌(摩托車"P"牌)

6.6   第272/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(特別駕駛許可),訂定為申請《道路交通法》第八十條第一款(四)項所指的特別駕駛考試

6.7   第38/2007號行政命令,核准駕駛執照新式樣為取代載於第104/2005號行政命令附件的式樣

6.8   第118/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,核准交通事務局使用表格的式樣

6.9   第52/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- 核准新國際駕駛執照式樣

6.10  第1/2016號行政法規《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使用規章》